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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搜狐中国
2025-10-31 18:28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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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香港10月31日电 (记者 韩星童 温孟馨 孙悦)10月20日,国际调解院在香港正式成立,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出席开业仪式并表示,香港将继续发挥“一国两制”下自身优势,支持国际调解院和争端解决事业发展。

  法治一向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,是香港其中一块金漆招牌。香港法律制度健全,与国际高度接轨,是全球唯一实施中英双语普通法制度的地方。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、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等带来新机遇,香港如何适时把握,强化国际法律枢纽及“调解之都”地位?又如何加强推广法律服务支援内地企业“出海”需要?近日,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中国新闻网“港澳会客厅”专访,就上述问题作深度解答,也分享他从大律师到律政司司长身份转变背后的挑战。

9月29日,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中国新闻网“港澳会客厅”专访。 记者 陈永诺 摄

  采访实录摘编如下:

  记者:国际调解院总部此前落户香港,这几个月的运作情况如何?律政司如何以此为平台进一步推动调解文化及仲裁发展?

  林定国:5月30日,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,至今已有37个国家签署《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》,公约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。

  在国家支持下,香港特区政府将旧湾仔警署改建为国际调解院总部,改建工作已于6月完成,并在8月1日正式交付给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。

  国际调解涵盖范围很广,国际调解院将来可能处理的是国家之间的纠纷,也可能是不同国家公民之间的纠纷,或国际商事纠纷。香港在国际诉讼和国际仲裁等方面,都累积了很多经验,也拥有丰富的人才储备,这是香港的强项。未来我们希望能更好发挥这方面优势,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
  记者: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,在国际调解院总部旁兴建香港国际法律事务大楼。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?律政司会如何发挥香港传统法治优势,进一步将其打造为国际法律枢纽?

  林定国:我们(兴建这座大楼)的目的是希望提升、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。去年,律政司成立了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,很受欢迎。但我们遇到一些客观难题,比如培训需要设备、需要开会的地方、需要讲堂容纳较多人参与活动。而仲裁、调解等法律服务对设备的要求也非常高。所以我们希望(大楼)有良好的客观条件,为举办培训、法律交流活动提供会议场所、设备等。

  我也期待大楼吸引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法律机构落户,在此设立代表处或办公室等。

  我们希望(大楼功能)多元化,将法律服务所需的设施、客观必须的条件,以及交流活动、培训等集中到这里,发挥协同效应,让这座大楼成为香港国际法律服务的地标。

9月29日,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中国新闻网“港澳会客厅”专访。 记者 陈永诺 摄

  记者:过去几年,您和团队积极外访,到访法国、意大利等地,与国际组织代表会面;亦率团赴内地交流,推介香港法律服务,相关工作取得哪些成果?

  林定国:我觉得(这些外访工作)具有积极意义。今年7月,我到访法国、意大利和荷兰,跟当地政府官员、法律界及商界人士交流香港法治情况。我认为,这种直接的沟通非常关键。虽然我们常说香港是国际化城市,但也不能假设每个香港以外的人都对香港有充分理解。加之地缘政治等因素,有些人可能受到西方媒体不实报道的影响,对香港的认识不全面甚至(存在)误解。因此,我们需要更多机会直接沟通、直接回应他们对香港最新情况的疑问,人家对香港安心、有信心,才会愿意跟我们合作。

  就内地而言,国家持续推进改革开放,对涉外法律的需求很大。所以我积极前往内地不同地方,如(陕西)西安、新疆,每次都得到他们的热情招待。他们非常希望香港分享处理涉外法律的经验,加强跟他们的业务沟通。

  我们通过这类访问互相交朋友,也让同行的法律界人士可以直接与当地建立恒常化平台,为未来业务开展、培训创造更好的条件。

  记者:您刚刚提到涉外法律,新一份施政报告也提到支援内地企业“出海”。未来律政司在向外推广香港法律服务时,如何协同其他专业服务,如金融、会计等,支援内地企业“出海”需要?

  林定国:根据我过去的外访经验,我认为这(即协同其他专业服务)是一种有效且受欢迎的模式。推广法律服务涉及范围很广,比如无论是“走出去”还是“引进来”,融资都是关键一环,而融资不仅涉及法律问题,也与会计、金融、上市相关服务等有关。

  在过去的外访活动,包括内地行程中,除了法律界人士外,我也会邀请香港交易所负责上市的同事、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的人员(一同参与)。我想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——香港能提供“一站式服务”,从商业合作模式的建构、到借助香港这一平台融资、争议解决,以及对合作成果的保障,全流程香港都能提供足够的专业服务。

  记者: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融合发展,三地在法律领域的合作也取得显著进展。您此前多次强调,大湾区具有“一国、两制、三法域”的独特优势,国际上没有先例。如何用好这一优势,在哪些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,又在哪些方面拓展新机遇?

  林定国:“一国、两制、三法域”的确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特色,但这一特色也带来一些挑战——在差异存在的前提下,三个不同的法域如何配合?如何加强合作?

  我想有两个总的方向。第一,虽然我们之间存在差异,但可以就共同关心的事情订立一套统一的规则。比如调解,我们积极推动三地调解的规则衔接,并推广调解在大湾区内广泛应用。过去几年,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》和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》两项标准相继实施,也发布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。确保大家在同一个规则下合作顺利。

  第二,增加选择。今年2月国家出台新政策,扩展“港资港法”及“港资港仲裁”两项措施在内地的适用范围。在深圳、珠海登记设立的港资企业可协议选择香港法律为合同适用的法律,及在大湾区内地九市设立的港资企业,除可约定内地为仲裁地外,也可约定香港为仲裁地解决商事纠纷。这给企业提供多一个选项,满足他们的需求。未来我们希望在配合国家法律体系的前提下,在大湾区内可让更多人有机会使用香港普通法。

  记者:在大湾区法治建设过程中,香港扮演怎样的角色?

  林定国:香港是中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。与其他使用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不同的是,香港是中英双语的普通法。我们国际化、高水平、信誉好的普通法服务,让我们能有效发挥“内联外通”的优势,和(扮演好)作为“超级联系人”和“超级增值人”(的角色)。香港(可以)作为一个功能性平台,将内地“走出去”“引进来”的需求,和对内地有兴趣的外来投资者连接起来,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

  记者:今年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周年,香港国安法和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》对香港社会整体法治环境带来了哪些影响?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,律政司未来还有哪些工作要做?

  林定国:我觉得影响是非常巨大的。我们说香港从“由乱到治”迈向“由治及兴”,为什么会有这个改变?就是因为有香港国安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,保障社会的安定、稳定。这也是促进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、国际金融中心等发展的关键。

  我观察到,香港市民的国家安全观念在加强,通过我们的宣传、教育和实践经验,他们都充分理解在国家安全法律完善后,香港的发展确实比几年前有了更充实、稳定的基础。

 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,这是持续的责任。我们会坚持法治原则,用法律的手段来防范、制止、惩治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随着科技的发展、客观环境的改变,我们也会不断检视、完善现有法律,确保它能够应对未来可见的风险。

  加强市民大众对国家安全的重视程度,充分理解其重要性,也是律政司未来的工作重点之一。在推广法治教育方面,我有几个原则,首先要打破“法律是一个很难的事情”“学了也不懂”这些观念,(让大众知道)法律跟我们生活密切相关。尽量用生活化的事例让他们对法律有基本的概念。另外,我也希望增加互动环节,比如模拟法庭,让公众了解法律程序,增强他们的投入感,激发兴趣。

9月29日,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中国新闻网“港澳会客厅”专访。 记者 陈永诺 摄

  记者:您曾在接受采访时说,其实儿时梦想很多,最后通过“排除法”选择了法律,我们也想趁此机会跟您求证一下?

  林定国:这个是事实。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总会有很多想办的事情,甚至有一些很夸张的(梦想)。但随着年龄增长,对自己的能力有所评估,(明白)兴趣所在、能力所在。我直到大学选专业时,才最终决定学法律,其它(专业)我感觉(自己似乎)没有什么能力,也没有什么兴趣,剩下法律好像是唯一可以选择的科目。

  记者:您做了30年的大律师,从大律师到律政司司长,身份转变的背后有哪些挑战,又有哪些心得体会?

  林定国:挑战很大,因为工作性质是不一样的。我做了约30年大律师,香港大律师主要从事诉讼工作,我们属于个体户,是自雇人士,我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研究法律、处理案件,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寻求最好的结果。

  但律政司司长(的工作)不一样,层次可以说是高很多。目前,律政司团队有1000多人,我在一个很大的团队工作。我需要跟其他政策局同事思考相关法律是否有需要完善的地方。很多时候处理的不是研究现有法律的应用,而是(考虑)现有法律究竟能否符合社会需求,还要考虑政治、社会、经济的影响。我需要考虑的事情比以前多很多,所以挑战是很大的。(完)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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