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直击滥用灯光乱象imtoken是国内的平台吗

来源: 搜狐中国
2025-10-18 06:23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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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imtoken是国内的平台吗” 记者直击滥用灯光乱象imtoken是国内的平台吗

  “明明是灯火通明的城市道路,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车灯还要调得那么亮!”提到车辆滥用灯光的问题,在北京工作的郑凯(化名)既郁闷又气愤。

  郑凯每天晚上下班后从公司开车回家,都能碰到好几辆灯光刺眼的车——有的是开着远光灯的汽车,有的是车灯特别亮的电动自行车,“对面的车大灯亮了,我的眼前却黑了,几秒钟内几乎什么都看不清,万一这时候旁边有车并线或者前面有行人过马路,根本来不及反应”。

  长期以来,机动车滥用远光灯、电动自行车滥用强光灯等不合理使用灯光的行为,持续影响驾驶员、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。相关数据显示,夜间交通事故中,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比达30%至40%。

  城市道路上的“光污染”乱象究竟有哪些具体表现?其带来的安全隐患有哪些?为何此类现象屡禁不止?为探寻这些问题背后的真相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近日直击城市夜路现场,展开亲身体验。

  快速路上远光灯晃眼

  郑凯家住北京市大兴区,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,每天通勤近30公里,大半路程在四环快速路上。虽然路灯照明充足,但他发现滥用灯光的情况并不鲜见。

  10月13日晚上8点多,记者随郑凯驾车从其公司出发。刚驶入京密快速路,对向车道便出现一辆全程开启远光灯的车辆。“来了。”郑凯无奈地说。

  记者看到,这辆车的远光灯全程开启,在强光的冲击下,仅凭肉眼已看不到该车辆,周围车辆的型号也难以辨认,更看不清辅路是否有车。随着距离拉近,远光灯形成的白色光团由小渐大,记者不得不移开视线。

  “这种正面迎上来的远光很危险。”郑凯告诉记者,遇到这种情况,他只能放慢车速,眯着眼迎着光开。在周边环境复杂的临街路段,为防“鬼探头”(指视线被遮挡的情况下,行人或非机动车突然出现导致驾驶员无法及时避让的交通事故),他还需特别留意光源附近的动静。而远光灯车辆驶过后,由于光线骤变,眼前常会短暂发黑,“有几次,我被对向车辆的远光灯影响,差点出事”。

  即便在照明良好的四环路上,仍有车辆开启远光灯行驶。后视镜反射的强光令记者难以直视,不得不偏头躲避。

  “被远光灯跟车同样不安全。”郑凯一边抬手调整车内后视镜的角度,一边解释道,“无论是车内后视镜还是两侧后视镜,都会把强光反射到脸上,干扰会一直存在。”

  他顿了顿,视线紧盯着前方,语气变得凝重:“这种干扰不仅仅是‘晃眼’那么简单,它还会打乱我们正常的驾驶节奏和注意力。平时观察后方和两侧路况只需扫一眼,注意力仍集中在正前方,但被远光灯跟车时,得适应一会儿才能看清周围,这时如果前车有突发状况,很可能来不及作出反应。”

  电动自行车加装射灯

  驶离快速路后,记者看到,电动自行车逐渐增多,强光车灯的侵扰不减反增。

  行驶至一段路灯昏暗的道路时,远方出现两白一黄三个光斑,并快速逼近——是3辆外卖电动自行车。随着它们依次接近,本就不太明亮的场景显得更加昏暗,视野中只剩下刺眼的车灯。

  突然,最前方的电动车灯光一晃,似乎准备横穿马路。郑凯迅速减速,闪远光灯并鸣笛示意,但对方并未理会,径直穿过。“这真的很危险。”郑凯心有余悸,“他们的灯太亮了,我甚至怀疑他们能不能看到我的提示。万一后面再钻出个行人,根本反应不过来。”

  记者观察发现,虽然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灯光明亮,但个别车辆的亮度仍然称得上“鹤立鸡群”——明显是加装了外置强光灯。郑凯调侃这些车灯为“灯光刺客”:“照明范围是大了,其他驾驶员的视野盲区也大了。”

 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,在郑凯不到30公里的回家路上,共遭遇14次不合理使用灯光的情况,其中电动自行车滥用强光灯达9次,远超机动车的5次。

  公开报道显示,电动自行车灯光滥用已呈普遍趋势。在广东省广州市一项随机统计中,30辆电动自行车里,有26辆加装或改装了强光灯,占比超过86%。

  有业内人士指出,这些改装车灯安装高度常达90厘米至100厘米,易对小型汽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直射眩目,严重影响安全视野。

  滥用灯光成“斗气”工具

  除了引发事故,不合理使用灯光还常被当作“斗气”工具,甚至成为冲突的导火索。

  来自北京市石景山区的林同(化名)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:今年年初某个傍晚,他在城市快速路上正常行驶,左侧一辆SUV慢速前进。他打灯提速,在安全车距下完成超车,却意外触怒对方。随后,刺眼的白光经后视镜反射,直射他的双眼。“不夸张地说,我当时眼前一白,然后又一花,差点没看清路。”

  林同回忆,当时仍有一定车流量,他无法立即变道,只好加速试图拉开距离,但后车紧追不舍,远光灯时开时关,最后持续开启。为避开强光,他不得不微微低头,调整视线角度,但强光仍通过两侧后视镜照射到他脸上。

  “当时我马上想到网上说的‘魔法对轰’——绕到他后面开启远光。”林同坦言,但他最终克制住了冲动,“开车没必要斗气,太危险了。而且远光灯一开,影响的不只是前车,还会殃及无辜。”

  记者注意到,在社交平台上,“远光”“斗气”等关键词下充斥着大量相关内容和“对抗教程”,甚至有网友建议购买强光手电“以暴制暴”。

  电商平台上,“电动自行车灯”“强光灯”等商品销量不俗。记者搜索发现,一款名为“强光外置爆闪流氓灯”的商品详情页中,商家赫然标注“瞬间致盲双眼(短暂性)”;另一款“超亮射灯”的宣传视频中,拍摄者宣称其亮度可与大车车灯“碰一碰”。

  前述业内人士指出,盲目追求高亮度不仅不安全,还可能适得其反。过高亮度的外置灯可能破坏车辆电路稳定性,引发自燃;强光和爆闪功能更易导致对向驾驶员眩目,增加事故风险。爆闪功能下的短暂高频强光会加剧“瞬间致盲”效果,有时甚至影响使用者自身视野。在道路上,追求这种让对向驾驶员瞬间失明的亮度,本质上就是在制造“刺眼强光”,不仅不安全,还有巨大的公共安全风险。

  记者注意到,交通运输部制定的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》中,已将“滥用远光灯”列为常见不文明行为。然而,现实中“光光相报”的恶性循环仍在继续。

  “用远光对抗远光,何时才是尽头?”林同感慨道。

  郑凯则呼吁,希望不合理使用灯光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治理,“别再让强光成为路面上的‘武器’”。

  本报见习记者 刘紫薇/ 本报记者 张守坤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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